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为支持居民自住住房需求,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扣除条件:
贷款购置的住房为纳税人及其配偶、子女共同居住的自住住房
贷款用于购买房屋的借款期限不超过20年
借款人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
纳税人与配偶双方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合并计算扣除
扣除标准:
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支出,从纳税年度起5年内,每年可扣除10万元
超过10万元的部分不得扣除
申请方式:
纳税人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借款合同复印件
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普通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不得扣除
夫妻双方均符合扣除条件的,扣除数额不得超过20万元
扣除期间内出售住房的,剩余未扣除的利息支出不得继续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效减轻了购房者的税收负担,助力居民安居乐业。纳税人应充分利用该项税收优惠,合理安排家庭财务规划。
个人所得税房屋贷款利息扣除比例填写
个人所得税中的房屋贷款利息扣除,是指纳税人使用本人住房贷款支付的利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扣除比例根据贷款发放的时间以及住房类型而定。
贷款发放时间:
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扣除比例为1。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放的贷款,扣除比例为80%。
住房类型:
普通自住房(即用于本人及家庭居住的普通住房):扣除上限为每月12000元。
非普通自住房(即用于出租、出售或其他非自住用途的住房):不享受扣除。
填写方法:
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人需要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中填写房屋贷款利息扣除信息。
步骤如下:
1. 确定扣除比例(根据贷款发放时间和住房类型)。
2. 计算年内实际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
3. 根据扣除比例和上限,计算可以扣除的金额。
4. 在《B表》的“专项附加扣除”栏目中的“住房贷款利息”项填写扣除金额。
例如:
纳税人小明于2021年1月1日发放的房屋贷款,用于购买普通自住房。2022年全年实际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为144000元。
根据扣除比例为100%以及上限为12000元/月,小明可以扣除的房屋贷款利息金额为:
144000元 × 100% = 144000元
小明在《B表》的“住房贷款利息”项填写扣除金额为14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