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服务增值税纳税计算步骤
贷款服务是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的增值服务,其税目计算缴纳增值税有以下步骤:
1. 确定应税范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金融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贷款服务中以下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发放贷款
展期贷款
垫付贷款
融资租赁
2. 确定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是指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各项贷款服务费,包括利息收入、服务费、手续费、罚息等。
3. 计算税额
贷款服务税率为6%。应纳税额=应税收入×6%
4. 纳税申报
金融机构应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期限为当月次月15日。
5. 其他注意事项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增值税纳税申报制度和账簿凭证。
对于贷款贴息等政府财政补贴,不属于贷款服务增值税应税范围。
金融机构应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贷款服务情况,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贷款服务交增值税却不能抵扣
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对商品和服务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发生的增值征收。贷款服务,指金融机构贷出资金后,为借款人提供信息咨询、信用调查、资金划拨、还款管理等服务。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贷款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在缴纳贷款服务增值税后,却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取得的与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直接相关的进项税额,才能抵扣。贷款服务虽然是金融机构提供的一项服务,但并不直接涉及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其他应税劳务。因此,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这一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服务时,其成本增加,进而影响贷款利率和贷款可得性。由此带来以下负面影响:
提高借款人融资成本
限制企业和个人获得信贷
影响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
因此,建议修订相关税收规定,允许金融机构将贷款服务进项税额抵扣,以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