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完后的加名问题
房贷还清后,房产归属问题备受关注。如果房贷是以一方名义申请的,在还清贷款后,是否可以将另一方加名为共有权人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贷还清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出资人一方。如果另一方想要加名,需要经过出资方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加名手续通常分为两种情况:
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贷款仅以一方名义申请,在还清房贷后,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申请加名。加名的比例需要与出资比例一致。
一方出资购房:如果房贷是以一方名义申请,另一方仅出资参与还贷,在还清房贷后,出资方一方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如果另一方想要加名,需要获得出资方一方的同意,并出资购买房产相应价值的份额。
加名手续的办理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房地产权证原件
身份证件
共同还款证明(如有)
出资比例证明(如有)
加名申请书
加名后,房产的所有权将属于加名的双方,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加名后,房屋的处分需要经过所有权人的共同同意。因此,在加名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房贷还完后追加配偶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处分该共同拥有的财产,另一方有权进行追偿:
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如果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房贷,而另一方在房贷还清后被追加为房屋共有人,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婚后使用个人财产还贷,而另一方没有出资或劳务付出,则该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在婚前已经取得完全产权,且婚后没有进行增值,则婚前个人房产的性质不会因为配偶名字的追加而改变,仍属于个人财产。
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房贷还清后追加配偶名字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贷还完加名字花费
当房贷还清后,房产已属于产权人所有,如果需要将其他人的名字加入产权,即加名字,则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过户费用:
印花税:房价的0.05%
过户费:按房屋面积计算,约为每平方米10-30元
契税:房贷已还清,不适用契税
手续费:约为几百元
具体流程:
1. 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 到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 产权部门审核材料并出具房屋买卖合同。
4. 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到税务局缴纳印花税和过户费。
5. 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
费用总额:
根据房屋面积和所在地区,过户费用总额约为:
100平方米的房子:5000-10000元
200平方米的房子:10000-20000元
注意事项:
加名字需要产权人的同意。
加名字后,新加入产权人将成为房屋的共有人,享有同等的产权权益。
如果加名字人是未成年人,需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手续。
在房贷还清后,是否能给房产证上添加名字,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已婚情况下:
婚姻存续期间:房产证一般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无需添加名字。
离婚后: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通过法院判决或夫妻协商的方式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
未婚情况下:
原购房人为子女:父母可通过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转移房产,并添加自己的名字。
原购房人为父母:子女可通过购房或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并添加自己的名字。
其他情况:
房产赠与:原房主可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赠送给他人,并约定添加名字。
房产继承:原房主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房产,并添加自己的名字。
房产买卖:若原房主出售房产,购房者可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
添加名字的方法:
若符合上述条件,可通过以下方式添加名字:
携带相关证件(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
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缴纳登记费。
等待审核并领取新的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添加名字可能会涉及到税费问题,如过户税、印花税等。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