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抚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为满足广大职工住房需求,积极支持自住住房刚性需求,根据《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抚公积〔2020〕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一、贷款额度
(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
(二)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贷款职工退休年龄与本合同签订时年龄之差减去5年。
三、实施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2020年1月1日(含)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
四、其他
(一)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职工申请贷款时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
(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总和;
(三)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额度按购买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抚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抚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以下规定执行:
首套房
结息状态:2.6%
未结息状态:3.25%
二套房
结息状态:3.1%
未结息状态:3.75%
备注:
以上利率为纯利率,不含贴息补助利息。
结息状态是指已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
未结息状态是指未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连续足额缴存不足6个月。
具体贷款利率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
贷款利率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调整进行调整。
贷款利率是否优惠取决于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如公积金缴存年限、贷款金额等。
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应及时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最新的利率政策和贷款条件。
抚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新
根据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公告,抚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2023年2月1日起调整如下:
5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2.6%
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3.1%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25%
此次调整后,抚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有所下调,有效降低了购房者的贷款成本。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抚顺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12个月及以上;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
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贷款额度
普通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成交价格的80%,且不超过以下限额:
职工个人:45万元
夫妻职工:90万元
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特别提示
以上贷款利率仅供参考,实际贷款利率以贷款审批时银行核定的利率为准。
职工贷款时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职工无需提供)、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资料。
职工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保证贷款的正常发放和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