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认房认贷出台
近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广西区域内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实施“认房认贷”。
认房认贷含义
“认房认贷”是指购房者在申请住房贷款时,银行将根据其名下拥有的房产数量和已发放的贷款情况,综合评估其贷款资质和额度。
政策要点
第一套住房认定:名下无住房且购房时无贷款记录。
第二套住房认定:名下有1套住房,且已有贷款结清或房贷已还满12个月。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认定: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均不认可为首套房。
贷款利率:根据贷款人的首付比例、贷款年限等因素确定,原则上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房贷利率不低于LPR加60个基点,三套房贷利率不低于LPR加100个基点。
影响
“认房认贷”政策的出台,将对广西楼市产生以下影响:
抑制炒房行为:增加炒房者的购房成本,打击投机炒作行为。
合理分配房贷资源:优先保障首套房购房者的贷款需求。
平抑房价:通过严格贷款审核,控制房地产市场过热,促进房价稳定。
“认房认贷”政策有助于完善广西住房金融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广大购房者应合理规划购房需求,根据自身资质和市场情况,合理安排购房计划。
南宁认房又认贷政策于2023年2月21日起正式执行。
该政策规定,在南宁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非户籍居民,需提供已结清首套房贷款或有能力一次性付清首套房全部贷款的证明;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三套住房,需提供已结清此前购房贷款或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贷款的证明。
此政策的出台旨在抑制投资炒房行为,提高住房自住需求的比重,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对于购房者而言,认房又认贷政策将对贷款购房带来一定的影响。在此政策下,拥有多套住房的居民再次购房时贷款难度将有所增加,需要提供更充足的证明材料。同时,该政策也对投资炒房行为起到一定抑制作用,有利于稳定南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20年,南宁出台“认贷不认房”政策,旨在刺激房地产市场。该政策规定,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无正在还贷的住房贷款,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利率和首付比例购买住房,不限购房次数。
“认贷不认房”政策的出台,对促进南宁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政策实施后的几个月内,南宁的商品房销售额和成交量均出现了大幅增长。
该政策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些人认为该政策会刺激投机性购房,导致房价上涨。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该政策有助于解决刚需购房者的住房需求。
对于“认贷不认房”政策的利弊,目前尚未达成共识。有待时间的检验,才能判断该政策的长期影响。
南宁市认房认贷政策
根据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南宁市商品房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的通知》,南宁市执行“认房认贷”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认房:
认购首套房时,不考虑借款人名下是否有其它住房贷款记录。
认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将认定借款人名下所有住房贷款记录。
认贷:
对借款人及其配偶是否有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进行认定。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认定借款人名下全部住房贷款记录。
公积金贷款,认定借款人名下全部公积金贷款记录。
贷款额度:
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住房总价的70%。
借款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住房总价的50%。
借款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原则上不予贷款。
其他规定:
借款人名下有住房贷款记录且住房已结清的,视为首套房执行。
借款人名下有住房贷款记录且尚未结清的,视为二套房执行。
离婚后购房,涉及产权分配或者经济补偿的,视同二套房执行。
注意事项:
贷款申请时,借款人须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
银行对借款人资质、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最终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金额。
该政策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贷款申请事宜请咨询相关银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