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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文件)



1、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支持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创业创新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金来源

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来源为乌海创业担保基金。

二、申贷条件

1. 具有乌海市户籍或在我市合法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2. 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 从事我市重点扶持的创业创新领域;

4. 具备良好的创业创新能力和明确的创业目标;

5.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6. 创业项目已有一定资金投入,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7. 有贷款担保机构或个人提供保证;

8. 符合本市创业担保贷款其他相关规定。

三、贷款额度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四、贷款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贷款利率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乌海创业担保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利率执行。

六、贷款审批程序

1. 申请人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个人身份证明、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

2. 贷款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核实,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

3. 贷款机构作出贷款审批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 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七、贷款管理

贷款机构应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的管理,定期对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并化解风险。

八、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乌海市创业担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文件

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文件明确了创业担保贷款的申报条件、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利息补贴、风险分担等内容。

申报条件:

1. 注册在乌海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 具有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身份,且为实际控制人;

3. 具有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还款能力;

4. 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且从事以下产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1.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等;

2. 高端制造业,包括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等;

3. 乡村振兴相关产业,包括农业、牧业、林业、旅游等。

贷款额度:

单个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 50%。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 3 年。

担保方式:

1. 政府性担保机构担保;

2. 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利息补贴:

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提供部分利息补贴。

风险分担:

贷款机构与担保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贷款风险。

3、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最新

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最新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乌海市创业者创新创业,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符合《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创业者,且符合以下条件:

在乌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乌海市地方产业发展导向;

创业者具有创业热情和能力,且团队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三、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个人创业者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合伙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四、贷款利率和费用

贷款利率: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担保费:由担保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五、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乌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企业基本资料;

创业计划书;

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资料;

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六、审核流程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通过后,提交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贷款机构和创业者签订贷款合同。

七、监督管理

乌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负责对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监督管理,定期对贷款使用情况、还款情况进行检查。

贷款机构负责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担保机构负责对担保贷款的担保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八、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公示

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公示

为促进“双创”发展,扶持创业主体,鼓励自主创业,乌海市出台《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示。

一、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风险可控的创业项目。

二、贷款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具有创业能力、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3.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备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4. 创业主体注册地在乌海市,且运营满6个月。

5. 拥有自有资金,并按照规定比例自筹资金投入项目。

6. 提供符合贷款要求的抵(质)押物或担保措施。

三、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五、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六、申请程序

1. 创业主体向指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2. 金融机构对创业主体资格、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金融机构与创业主体签订贷款合同。

七、担保措施

采取最高比例不超过 80% 的政府性担保。

八、公示期间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7 日。

九、反馈意见

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反馈意见:

1. 信函:寄至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

2. 电子邮件:

3. 联系电话: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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