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被执行逾期利息是否2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金钱债务的,应当支付对方逾期利息。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利息低于法定利息的,可以按照法定利息计算支付。
民法典法定利息为年利率4.35%,从逾期履行之日起计算。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种现象,即法院在判决或裁定被执行人履行金钱债务时,往往会判决或裁定向被执行人加收逾期利息的双倍。
对于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双倍逾期利息是否合法,法律界存在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民法典规定了法定利息的标准,法院不得任意突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逾期利息,以惩罚被执行人的违约行为,促进债务的及时履行。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执行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坚决纠正执行中违反法律规定加处罚息的行为。”该通知明确禁止法院在执行中加收双倍逾期利息。
因此,法院被执行逾期利息不得超过2倍,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计算,即年利率4.35%。法院在执行中加收双倍逾期利息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或申请撤销执行。
执行逾期付款利息的司法解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对于逾期付款利息的执行问题引起了司法界的广泛关注。为了统一司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5日出台了《关于执行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有关问题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解释》明确了逾期付款利息的执行范围,包括合同约定的利息、法律规定的利息以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合同约定的利息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逾期付款的利息,一般以年利率的形式约定。法律规定的利息是指《合同法》第114条和《担保法》第88条规定的利息,其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解释》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债权人申请执行逾期付款利息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已逾期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和金额。法院在审查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逾期付款利息。
《解释》还对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期间作出了规定。自债务人实际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履行债务之日止,为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期间。
值得注意的是,《解释》明确了逾期付款利息不得与其他违约金重复计算。如果合同中约定有违约金,则不得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解释》的出台对于规范逾期付款利息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