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抵扣个人所得税规定
商业贷款(商贷)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贷款用途:用于购买、建造或翻修自住住宅(包括主房和附属建筑)。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超过5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
贷款期满后,剩余贷款金额不超过5%;
贷款期满前已还清贷款本金超过50%。
抵扣金额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贷利息,可按以下规定抵扣个人所得税:
贷款期限为5年至8年:贷款利息支出实际发生额的25%。
贷款期限为8年以上:贷款利息支出实际发生额的30%。
抵扣上限
个人每年抵扣商贷利息的最大限额为12000元。
抵扣流程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附表二)》,并附上商贷利息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根据抵扣金额核算个人应退或应补的税款。
注意:
商贷利息抵扣是专项附加扣除的一种,与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额度共享上限。
只有实际支付的商贷利息才能抵扣,未支付的利息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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