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业贷款如何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拥有商业贷款房屋的郑州市民,如果符合条件,可以考虑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贷可以降低贷款利率,减少月供压力。
转贷条件:
借款人具有郑州户籍,或连续缴存郑州住房公积金满两年。
商业贷款已还款满一年,剩余贷款金额不低于5万元。
住房为个人名下唯一自住住房。
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记录良好。
转贷流程:
1. 申请预审: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商业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预审申请。
2. 预审通过后:借款人按照要求补交材料,并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
3. 商业银行结清:借款人凭结清证明将原商业贷款结清。
4. 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转贷后,原商业贷款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转贷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由借款人支付。
转贷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期限。
借款人需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出现逾期还款等情况影响转贷。
满足以上条件并有意向转贷的郑州市民,可前往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具体详情。
郑州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条件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符合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购买自住住房,房屋符合公积金贷款抵押要求
商业贷款已还款满12个月
商业贷款还款记录良好,无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
提供商业贷款合同、还款记录、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如果有多笔公积金贷款,只能转入一笔)
职工在申请转贷时所在单位有缴存住房公积金
流程:
1. 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 管理中心受理并审核材料
3. 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通知商业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4. 商业银行将剩余贷款本息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
5. 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资金
温馨提示:
转贷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与剩余商业贷款期限一致
转贷后,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申请时的利率执行
转贷后,商业贷款利息部分不可转入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