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贷款政策规定文件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合肥市房产贷款政策如下:
一、贷款额度
首套房贷款最高不超过房价的70%
二套房贷款最高不超过房价的50%
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原则上不予发放
二、贷款期限
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
最短贷款期限为5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为基准利率±20%
四、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金还款
五、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稳定合法收入来源,且信用记录良好
拥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或保证人
满足其他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申请房产贷款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贷款条件、额度、利率等详细信息
申请贷款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
贷款发放后,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避免逾期或违约
政策如有调整,以上规定以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合肥购房贷款资格最新政策2021
一、非合肥户籍购房资格条件
持有合肥市有效《居住证》,自落户之日起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
在合肥市范围内缴纳社保或个税连续满3年。
二、购房贷款资格细则
首套房:
非合肥户籍需有30%首付,含商贷和公积金贷。
合肥户籍首套房仍可享受3成首付,且认定标准由“人”变为“家庭”。
二套房:
非合肥户籍首付比例提升至60%,含商贷和公积金贷。
合肥户籍家庭需提供名下无房证明,首付比例为35%。
公积金贷款:
缴纳公积金满2年,且连续足额缴纳满6个月以上。
首套房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二套房贷额度上限仍为3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首付比例仅指贷款首付,不含购房总价中的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
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期间,不得中断超过3个月,否则需要重新计算缴纳年限。
购房贷款资格以实际审核结果为准。
合肥房产贷款政策规定文件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主要规定内容如下:
贷款额度调整:普通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二孩家庭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额度为55万元。
贷款期限放宽: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30年,贷款年龄最长不超过70周岁(含)。
还款方式选择优化:新增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还款方式。
首套房认定标准: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家庭,认定为首套房。
非户籍人员申贷条件:非户籍人员在我市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可申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交易: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借款人,可按照新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
以上政策规定适用于2023年3月1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有变化,将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合肥房产贷款政策规定文件最新
一、贷款额度
首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房价的70%
二套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房价的60%
三套房及以上:暂不支持贷款
二、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10%
三套房及以上:暂不支持贷款
三、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30年
四、首付比例
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
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
三套房及以上:暂不支持贷款
五、其他规定
贷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收入来源,且信用记录良好
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明等资料
贷款人需缴纳以下费用:
贷款手续费
评估费
抵押登记费
保险费等
六、注意事项
本政策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具体贷款条件和利率以贷款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贷款人请谨慎借贷,合理安排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