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存款获取利息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公有资金。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非法转移或使用于个人或他人目的的行为。
存款是指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取利息收入。挪用公款存款获取利息,属于挪用公款的一种形式。由于公款存款获取的利息属于公有财产,挪用公款存款获取利息的行为侵犯了公有财产所有权,损害了国家、集体或其他组织的经济利益。
因此,挪用公款存款获取利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还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受到法律的追究。涉案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挪用公款吃利息的罪责
挪用公款吃利息是指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转移至个人账户或他人账户,并从中谋取利息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由司法解释规定,通常是指:
数额较大:超过10万元人民币
数额巨大:超过50万元人民币
挪用公款吃利息的情节严重性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挪用公款的动机和目的
挪用公款的时间和期限
挪用公款的数额
对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造成的影响
挪用公款吃利息的犯罪行为不仅危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还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因此,对该行为的打击力度近年来不断加大。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公款吃利息与受贿罪有相似之处,但两者有本质区别。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挪用公款吃利息则是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用于个人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