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贷退税政策
为响应国家稳经济促发展政策,青岛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开展个人住房贷款退税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
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新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且家庭成员在青岛市无其他住房,可享受以下退税补贴:
首套房契税退税补贴:在购房合同签订并网签后,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30%予以退税,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套房契税退税补贴: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20%予以退税,最高不超过1万元。
退税申请方式
购房者可通过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小程序或青岛市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进行退税申请。申请时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纳税凭证等相关材料。
政策意义
房贷退税政策旨在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通过降低购房成本,鼓励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入市,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同时,该政策也有助于稳定税收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青岛2020房贷退税新政
2020年,青岛市为助力购房者减轻负担,出台了“青岛市阶段性减免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政策”。
适用条件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住宅(不含二手住房)。
购房人在取得贷款前,未因购房享受过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
纳税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按揭贷款每月还款额中已扣除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退税额度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还款期间,每月实际发放的住房贷款利息中,可享受相当于50%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退税。
退税方式
退税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税务机关统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再按月将退税金额退还至纳税人本人。
办理流程
纳税人需在购房当月向房贷所属银行提交《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
银行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每月按时退税至纳税人的个人账户。
注意事项
退税期限为购房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
若购房人出售已享受退税的住房,则已享受的退税金额应在次年4月30日前补缴。
故意编造、伪造或以其他非法手段骗取退税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这项新政有效减轻了购房者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青岛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青岛房产退税条件
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可以享受购房退税政策:
首次购房:购房前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未享受过购房退税政策。
购买普通住房:购买面积在90平米及以下(含90平米)的普通住房,单价不超过27000元/平方米。
房屋用途:购买自住房,不得用于出租或其他经营性用途。
购房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并取得预售合同。
房款支付:使用自有资金或按揭贷款支付全部房款,不得使用公积金贷款。
家庭年收入: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
居民身份: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均为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且购房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退税金额:
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者,可按照实际缴纳契税的50%进行退税,最高退税金额为5万元。
办理流程:
符合退税条件的购房者,须在购房后90日内向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退税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购房合同
契税缴纳证明
纳税人身份证明
家庭户口本
收入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等
经过审核合格后,退税款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购房者的指定账户。
青岛购房退税政策 2021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市于 2021 年出台了购房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商品房,可享受以下退税优惠:
退税对象:
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和二手房)的居民。
符合青岛市户籍或居住证满一年要求。
未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退税条件:
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
房屋位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
购房价格(不含车位)不超过 300 万元。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比例不少于 30%。
退税金额:
购房总价 ≤ 150 万元,退税 10,000 元。
购房总价 150-300 万元,退税 5,000 元。
退税流程:
1. 购房后,携带购房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材料到所在区的税务部门申请退税。
2. 税务部门审核资料后,在 20 个工作日内将退税款汇入购房者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退税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申请退税时需提供两年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对骗取退税的个人,除取消退税资格外,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青岛市购房退税政策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根据政策要求申请退税,减轻购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