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家庭情况和住房性质有所不同。
对于无房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贷款额度如下:
南宁、柳州、桂林市区:最高40万元
其他市(县)城区:最高30万元
县(市)城郊:最高20万元
对于已有一套或一套以上住房且购买第二套自住房,贷款额度如下:
南宁、柳州、桂林市区:最高20万元
其他市(县)城区:最高15万元
县(市)城郊:最高10万元
对于购买改善性住房,贷款额度与购买首套自住房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受家庭月均收入和还款能力的影响。具体贷款额度以申请时的实际审核结果为准。
广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例如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上浮等。具体政策详情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西2021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2021年,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出台了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职工安居乐业,促进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贷款额度提高
首套房贷款额度由最高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二套房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贷款利率下调
首套房贷款利率下调至3.25%,二套房贷款利率下调至3.75%。
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将根据征信情况、还款记录等因素动态调整。
三、还款方式优化
新增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提高提前还贷比例,职工提前偿还贷款时,可一次性或分次偿还超过已有贷款本金的50%。
四、提款条件放宽
取消首次提取公积金的居住时间限制,职工缴纳公积金已满一年且仍然缴存的,可提取账户余额。
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款,不再要求职工已取得住房贷款合同或购房合同。
五、异地购房支持
广西户籍职工在区外购房可使用广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照区内外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基数分段计算。
外省户籍职工在广西购房,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可使用广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广西公积金缴存规则确定。
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将为广西职工购房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助力他们早日实现安居梦,促进住房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