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贷款延期政策文件规定
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经营性贷款延期政策。相关文件规定如下:
延期范围:
2020年3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放的符合条件的经营性贷款,包括:
信用贷、信用循环贷款
中长期贷款
两级法人流动资金贷款
延期期限:
最长可延期6个月,具体延期期限由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协商确定。
还款方式:
延期期间不计利息,延期后的总利息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利息总额。到期后,借款人可选择一次性偿还或根据新协商的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申请条件:
借款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受疫情影响,收入明显下降或经营活动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具备偿还能力,但暂时遇困。
申请流程:
借款企业向贷款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受疫情影响情况说明、财务报表等。
审核标准:
贷款机构应从借款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其疫情受影响程度、履约能力、还款意愿等因素,审慎评估延期申请。
免息支持:
对符合延期条件的借款企业,国家财政提供适当的免息支持,具体政策由各地人民银行确定。
注意:
延期政策并不免除借款企业还款义务。到期后,借款企业应按新协商的还款计划及时还款,避免逾期影响征信。
经营性贷款延期政策文件规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借款人。
二、延期期限
贷款延期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
三、延期利息
延期期间内产生的利息,暂不计入借款人的逾期利息。
四、延期申请条件
1. 借款人已发生或预计发生疫情导致的经营困难。
2. 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有明确的还款计划。
3. 借款人未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延期申请程序
1. 借款人向贷款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贷款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延期。
3.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延期协议。
六、注意事项
1. 延期期间内,借款人仍需向贷款机构按期归还利息。
2. 延期到期后,借款人应按照延期协议的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 借款人在延期期间内如出现违约行为,贷款机构有权解除延期协议并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