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贷款扣除申报所需资料
为享受首套房贷款利息扣除个税优惠,首次购房者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
证明购房时间、购房金额,以及购房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 房屋产权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证明房屋属于购房人所有。
3. 房屋贷款合同
证明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信息。
4. 贷款利息证明
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利息证明,显示贷款期间每月或每季度的贷款利息金额。
5.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填写《个人所得税专用附加扣除项目汇总表》,并在"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栏位填写相关信息。
6. 补充材料
如夫妻双方共同买房,需提供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证明;如购房时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提取证明。
注意事项:
以上资料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均可提供。
申报时应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符合首套房贷款扣除条件的购房者,每年可享受最高12万元的贷款利息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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