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利息剩余价值学说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利息剩余价值学说。该学说认为,利息是资本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即资本家利用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用于借贷所得的报酬。
斯密认为,资本有两种用途:一是作为固定资本,用于生产过程;二是作为流动资本,用于雇佣工人。资本家利用流动资本雇佣工人,支付工人工资。工人创造的价值不仅够支付工资,还有剩余部分。这部分剩余价值就是资本家可以从中获取利息的部分。
斯密将利息分为两种:固定利息和流动物息。固定利息是由借款人定期支付给贷款人的,用于补偿贷款人的资本损失和风险。流动物息是由商人支付给银行家,用于补偿银行家借出货币所承担的风险。
斯密认为,利息率是由资本供求关系决定的。当资本供不应求时,利息率会上升;当资本供过于求时,利息率会下降。利息率也会受到法律限制、国家政策、投资回报率等因素的影响。
斯密利息剩余价值学说的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利息的本质,即它是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该学说为后世学者理解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利息现象提供了理论基础。
经济学家理查德·卡尼利安提出利息剩余价值学说。该学说认为利息是生产过程的剩余价值,它是由剩余劳动创造的,即超过维持工人自身再生产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
卡尼利安认为,资本家通过延长劳动时间,从而创造剩余价值,而利息就是从剩余价值中分配给贷款人的部分。因此,利息本质上是一种剥削形式,因为它是工人剩余劳动价值的无偿占有。
利息剩余价值学说对传统经济学理论提出了挑战,认为利息并不是资本的回报,而是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该学说强调了资本主义经济中阶级斗争的本质,认为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被剥削,而资本家则从工人的剩余劳动中获利。
卡尼利安的利息剩余价值学说影响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并为理解资本主义经济中的阶级关系和分配机制做出了贡献。该学说也引发了对利息的性质和来源的持续争论,至今仍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话题。
利息剩余价值学说:卡尔·马克思
利息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学说阐述了资本家从工人剩余价值中获取利息的本质。
这一学说由卡尔·马克思所提出。马克思认为,利息是一种寄生现象,它来自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资本家通过借贷资本,使工人能够生产出价值大于其工资的商品。商品价值中超出的部分,即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为己有,其中一部分转化为利息。
马克思指出,利息与商品的使用无关,也不是资本本身的一种回报。相反,它是资本家对工人剩余劳动的一种剥削。资本家通过控制资金,迫使工人出售自己的劳动力,从而获得比其所创价值更少的报酬。
利息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体系下利息剥削的本质。它表明,利息不是一种正常的经济回报,而是一种不公正的财富分配机制,使资本家得以积累财富,而工人却得不到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相匹配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