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南通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的条件如下:
个人条件:
南通市户籍或持有有效的《南通市居住证》满一年。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住房条件:
二套住房为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
二套住房的面积不得超过144㎡。
二套住房的总房款不得超过160万元。
二套房申请贷款比例不超过80%,且贷款金额不超过65万元。
其他条件:
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低于首付款的30%。
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注意: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需缴纳额外10%的贷款保证金。
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首套房仍需继续正常还款。
南通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
在南通申请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借款人条件:
南通市户口或持有南通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缴纳公积金满2年以上
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
房屋条件:
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或二手房,不包括别墅、商铺等非住宅用房
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或其他产权纠纷
贷款条件:
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利率按照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其他条件:
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提供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担保方式
满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规定
温馨提示:
具体贷款条件及流程可能会有调整,请以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建议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最新政策和贷款申请流程。
南通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要求
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的《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对于二套房贷款的条件要求如下:
1. 借款人具有南通市户籍或在南通市稳定工作、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2.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已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贷款的,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60平方米且已结清贷款的。
3.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月收入不低于月还款额的2倍。
5.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6.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7.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名下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8. 房屋属普通自住商品房,且套型结构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要求。
9. 贷款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10.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符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