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贷款类型和借款人情况而有所不同。
普通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2.75%
二套房贷款利率:3.25%
组合贷款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公积金部分2.75%,商业贷款部分根据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二套房贷款利率:公积金部分3.25%,商业贷款部分根据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情况会在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公布。
注意事项
贷款利率可能随时调整,请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利率为准。
实际贷款利率可能因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而有所浮动。
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请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情况。
2020年绍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要求,根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要求,2020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以下标准:
1、职工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年限满2年的,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2、职工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年限不满2年的,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职工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及时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2021年绍兴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等规定,2021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
一、个人贷款额度
首次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或共同借款人为150万元。
二次及以上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或共同借款人为75万元。
二、家庭贷款额度
首次贷款: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夫妻或共同借款人为300万元。
二次及以上贷款: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或共同借款人为150万元。
三、其他规定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0%。
借款人必须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能力。
借款人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借款人不得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具体贷款额度以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