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公积金贷款利率
南昌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负责制定。根据《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南昌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年以上贷款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同。
一年以上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25倍至0.9倍。
具体贷款利率如下:
| 贷款期限 | 首套房利率 | 二套房利率 |
|---|---|---|
| 一年以上 | 基准利率 | 基准利率上浮30% |
需要注意:
公积金贷款利率仅适用于使用南昌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群。
固定期限和不定期限贷款利率相同。
贷款利率可能随市场变化而调整,具体利率以贷款时银行实际执行的利率为准。
温馨提示:
缴存公积金越多,贷款额度越高,利率越低。
购房前应提前了解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和利率信息,做好贷款规划。
南昌公积金贷款额度2020
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20年南昌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
首套房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
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90万元
二套房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40万元
双职工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首套房贷款额度 =(家庭收入-公积金月缴额-其他月供额)×还款年限×贷款利率系数
二套房贷款额度 =(家庭收入-公积金月缴额-其他月供额)-首套房贷款余额×还款年限×贷款利率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
家庭收入是指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和公积金月缴额之和。
其他月供额是指除住房贷款外的其他贷款月供,如车贷、房贷等。
贷款利率系数根据贷款年限不同,由公积金中心确定。
具体贷款额度以公积金中心审核为准。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昌县公积金贷款利率
南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南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调整后利率如下:
一、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以下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2.75%;
二套房贷款利率:3.25%。
二、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以下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2.6%;
二套房贷款利率:3.1%。
三、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以下利率:
首套房贷款利率:2.6%;
二套房贷款利率:3.1%。
四、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以上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
以上贷款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利率,其他贷款期限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加点执行。
新贷款利率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受理的贷款申请。已发放贷款的贷款利率不变。
南昌公积金2021贷款系数
南昌公积金贷款系数是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重要指标。2021年,南昌公积金贷款系数根据不同贷款类型和职工缴存年限进行了调整。
普通贷款
缴存满1年至不满5年:贷款系数为2.4
缴存满5年至不满10年:贷款系数为2.6
缴存满10年以上:贷款系数为2.8
组合贷款
商业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贷款系数为1.4
商业贷款额度在100万元至200万元的:贷款系数为1.6
商业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贷款系数为1.8
注意事项
贷款系数仅供参考,具体贷款额度还需以实际审核为准。
职工月缴存额度越高,缴存年限越长,贷款系数越有利。
贷款系数仅适用于南昌公积金,其他地区的贷款系数可能不同。
职工缴存公积金并达到一定年限后,可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降低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