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公积金利息会计分录
账户公积金是企业为满足其未来需要而从利润中提取的特定用途的基金。当银行对账户公积金结息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现金账户)
贷:账户公积金利息收入
此分录反映了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账户公积金利息收入。
影响:
资产负债表:银行存款增加,账户公积金余额不变。
损益表:利息收入增加,可增加企业的利润。
注意事项:
账户公积金利息收入应与其他利息收入分开核算。
账户公积金利息收入通常计入非营业收入或其他收入科目。
企业收到的账户公积金利息收入应缴纳所得税。
示例:
某企业收到银行汇入账户公积金利息收入 500 元,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
贷:账户公积金利息收入 500
公积金账户内的钱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1. 利率:
公积金利息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具体分为两个部分:
活期存款利率: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尚未支取的金额。
定期存款利率:适用于公积金贷款已还清、账户余额中的金额,以及处于冻结状态的金额。
2. 计算方式:
公积金利息按照复利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利息 = 本金 × 年利率 × 存款时间
3. 计算周期:
公积金利息按月计息,每月20日结息,次月1日入账。
4. 特殊情况:
新开户:新开户的公积金账户,在开户当天至次月19日之间的存款,自次月20日起计息。
账户冻结: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不计付利息。
账户支取:账户支取金额,从支取当日起停止计息。
示例:
假设某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有100,000元,活期存款利率为0.5%,定期存款利率为2.75%,存款时间为1年。那么,其应得的利息为:
活期存款部分(100,000元 × 0.5% × 1年) = 500元
定期存款部分(100,000元 × 2.75% × 1年) = 2,750元
总利息 = 500元 + 2,750元 = 3,250元
账户公积金利息会计分录
分录 1: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 账户余额利息
贷:应付利息 - 账户公积金
分录 2: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利息 - 账户公积金
分录 3:结转财务费用
借:利润表 - 财务费用
贷:财务费用 - 账户余额利息
分录 4:转入损益
借:损益表 - 其他收益
贷:应付利息 - 账户公积金
注意事项:
账户余额利息账户用来反映账户公积金账户中的利息收入。
应付利息账户用来反映企业欠付的账户公积金利息。
账户公积金利息通常按照存款利率计算,并按月或按季计提。
计提的利息需要在财务费用中确认,并在利润表中反映。
收到的利息需要冲抵应付利息账户,并确认收入。
账户公积金利息的会计分录
企业支付账户公积金时,应按照每笔公积金缴存的金额,记入“公积金”科目借方,对应记入“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科目贷方。
当银行将账户公积金利息划转到企业账户时,企业应按照收到的利息金额,记入“利息收入”科目借方,对应记入“银行存款”科目贷方。
会计分录範例:
企业缴存账户公积金:
借: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收到银行划转的账户公积金利息:
借:利息收入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