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借贷撤诉申请书
尊敬的法官:
本人[申请人姓名],系本案原告,现申请撤回本案起诉。
本案系因被告[被告姓名]拖欠借款而起诉。在起诉后,经双方协商,被告已将借款全部归还清偿,且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不存在争议。
在双方和解后,本案诉讼目的已不复存在,继续审理已无必要。为避免浪费司法资源,本人自愿撤回本案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审理前可以撤回起诉。因此,本人特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贵院准予撤诉。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
民事借贷撤诉申请书的有效撰写指南
在民事借贷纠纷中,如果原告方希望撤回起诉,则需要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为了使撤诉申请得到法院的受理,必须遵循以下撰写规则:
1. 基本信息:明确写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
2. 案由:简要说明涉案借贷纠纷的经过,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借款方式等。
3. 撤诉理由:清晰表明撤诉的原因,如原被告已达成和解协议、已收到欠款或其他正当理由。
4. 请求法院裁决:明确请求法院撤销对本案的起诉,并解除对被告的诉讼保全措施(如果有)。
5. 签名和日期: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有效性的关键点:
申请书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虚构或隐瞒事实。
撤诉理由要合理合法,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撤诉申请书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不得委托他人代签。
申请书应当完整无缺,包括所有必备的信息。
特殊情况:
如果原告委托了律师代理诉讼,则撤诉申请书应由律师签名并提交。
如果原告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签名,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名,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遵循以上撰写规则,原告方可以有效提交民事借贷撤诉申请书,使法院及时受理并作出裁决,从而妥善解决借贷纠纷。
民间借款纠纷中,如果出借人提起诉讼后撤诉,是否能拿回借条原件,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一、撤诉前已提交原件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出借人已将借条原件提交法院作为证据,则法院会对其妥善保管。此时,出借人撤诉后,需要向法院申请取回借条原件。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审查申请后,将原件退还给原告出借人。
二、撤诉前未提交原件
如果出借人撤诉前尚未提交借条原件,则借条原件仍然由出借人自行保管。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撤诉后可直接取回原件,无需向法院申请。
三、借款人持有原件
在个别情况下,借款人可能持有借条原件。此时,出借人撤诉后,需要向借款人索要原件。如果借款人拒不交出,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法院执行等方式来取回借条。
四、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有权处分。”这意味着,原告出借人有权撤回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审查是否准许。”
因此,出借人撤诉后能否拿回借条原件,主要取决于是否已将原件提交法院。如果已提交,则经法院审查后可取回;如果未提交,则直接由出借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