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民间借贷合同和委托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存在着本质性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目的
民间借贷合同:借款人向出借人借用货币或实物,并约定偿还义务。
委托合同: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为实施特定法律行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行事。
二、合同主体
民间借贷合同:借款人和出借人。
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
三、合同标的
民间借贷合同:货币或实物。
委托合同:特定法律行为。
四、合同履行
民间借贷合同:借款人于约定时间返还借款本息。
委托合同: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独立履行委托事项,并向委托人报告履行情况。
五、违约责任
民间借贷合同:违约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利息、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违约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如何查询相关信息
有关民间借贷与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可以查阅以下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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