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抵押经营贷款政策最新
申请条件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质
具备充足的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
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具体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审定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为5年
可根据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利率
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一般参考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
抵押物
可接受的抵押物包括房产、土地、厂房、设备等
抵押物须为借款人所有或有合法处置权
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并提供有效的抵押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
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补充资料,如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借款人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贷款用途必须用于经营周转,不得用于非经营用途
申请流程
借款人向符合政策的商业银行提出申请
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银行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办理贷款合同、抵押登记等手续
贷款发放
注意事项
具体贷款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调整,建议以各商业银行最新政策为准。借款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产品,并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避免违约。
长沙市抵押经营贷款政策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贷款条件
1. 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经营资质;
2.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事故、诉讼或不良债务;
3. 拥有足以覆盖贷款本息的稳定经营收入来源;
4. 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
抵押物
抵押物可以是以下类型:
1.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
2. 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动产;
3. 经办贷机构认可的其他抵押物。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70%,具体额度由办贷机构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经营情况和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10 年,具体期限由办贷机构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特点和还款能力确定。
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办贷机构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动一定幅度。
还款方式
贷款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其他规定
1. 借款人不得挪用贷款资金用于非经营性用途。
2. 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逾期未还的,将按照银行贷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 本规定由长沙市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
长沙市抵押经营贷款政策文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及符合本政策条件的个人。
第三章 贷款条件
第四章 贷款额度和期限
第五章 贷款利率
第六章 抵押担保
第七章 贷款用途
第八章 贷款程序
第九章 贷后管理
第十章 法律责任
附则
1. 本政策由长沙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10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