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未贷款的房子可更名
备案未贷款的房子是可以进行更名的。更名是指将房屋的所有权从原产权人转移到新产权人的过程。以下为更名流程:
步骤一:准备材料
房屋权证副本
原产权人、新产权人的身份证件
契税完税凭证(如已缴纳)
其他相关文件(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
步骤二:填写更名申请表
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中心领取《房地产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
步骤三:提交材料并缴费
将准备的材料提交给房地产登记中心,并缴纳相关费用。费用包括登记费、测绘费、契税(如未缴纳)。
步骤四:审核和登记
房地产登记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登记中心会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至新产权人名下,并颁发新的房屋权证。
注意:
更名需要原产权人和新产权人共同到场办理。
更名后,原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将不再享有。
如果房屋办理了抵押贷款,更名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房产局备案不影响过户,贷款未下款依然可以变更产权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产局备案与贷款审批是两个独立的环节。房产局备案是指买卖双方已完成合同签署、房屋产权登记等流程,国家机构对房屋产权变更进行登记确认。而贷款审批则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购房者贷款资格和还款能力的审核。
因此,即使房产局已备案,但银行贷款尚未下款,买方依然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是指在房产局登记簿上将房屋产权从卖方变更到买方名下。买方需要向房产局提交备案后的买卖合同、产权证、身份证件等材料,即可办理过户。
此时,买方需要承担以下风险:
贷款下款失败:如果贷款审批未通过,买方需要向原房主返还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金额不足:如果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房款,买方需要自行筹集差额,否则可能出现资金链中断。
为了降低风险,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与银行充分沟通,确认贷款审批进度和金额。同时,买方可以考虑增加首付比例,降低贷款金额,或在合同中加入条件,规定贷款未下款时买卖合同自动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过户后,房屋产权已归买方所有,即使贷款尚未下款,买方也需要承担房屋的税费和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