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贷款最高上限规定
长沙住房贷款最高上限根据贷款用途、贷款人资信情况、房屋所在地段等因素确定,具体規定如下:
1. 首套房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
2. 二套房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
3. 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不予发放住房贷款。
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人,可适当提高贷款上限:
1. 收入稳定、信用良好,且有较强还款能力的;
2. 购买自住住房的;
3. 购买改善型住房的。
长沙住房贷款最高上限规定旨在抑制房地产市场过度投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长沙市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市中心支行的规定,长沙市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首套房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
二套房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50%。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 = 房屋评估价值 × 贷款成数
注意:
首套房认定标准:购房前无住房贷款记录,且无自有住房(含共有产权)。
二套房认定标准:在长沙市已有1套住房(含共有产权),或有过住房贷款记录。
贷款成数是指贷款额度占房屋评估价值的比例。
贷款额度上限仅为政策要求,实际贷款额度还需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和房屋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长沙房贷最高贷款额度
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23年2月10日起,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如下:
首套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商业贷款最高额度:120万元
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商业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以上额度仅适用于已缴存公积金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对于未缴存公积金或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最高贷款额度以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额度仅为最高贷款额度,实际贷款额度还需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资质、收入情况、抵押物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建议有购房意向的市民提前咨询相关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贷款申请条件和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