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青岛市民可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身份要求:青岛市户籍或有青岛市稳定住所的非青岛户籍居民。
住房要求:已购置且产权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贷款要求:已办理商业贷款,且每月按时还款,无逾期记录。
信用记录:个人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年龄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部分银行有年龄限制放宽政策)。
收入要求: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月收入足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缴存:申请人及其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房产证:已取得房屋产权证。
其他材料:购房合同、商业贷款合同、还款流水、征信报告等。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转贷后,原商业贷款需结清,且转贷金额不能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具体条件和办理流程可能因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而有所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青岛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0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市出台政策,允许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居民,将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转贷条件
1. 借款主体:符合青岛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居民。
2. 转贷房屋:用于自住,且已使用商业贷款购买。
3. 商业贷款:已还款满1年,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4. 公积金: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账户内余额充足。
5. 还款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转贷流程
1. 申请: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贷申请。
2. 初审: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
4. 还清商贷: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清商业贷款。
5. 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和放贷款手续。
注意事项
1. 转贷后,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由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
2. 转贷后,商业贷款原有还款记录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信用评定。
3. 借款人如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转贷。
青岛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2019
2019年,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做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对商转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
转换条件:
借款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及以上
商业贷款已结清本息超过12个月
商业贷款已满5年及以上,且已归还本金不少于50%
已结清商业贷款的住房为青岛市范围内唯一且为自有住房
申请流程:
1. 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借款人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4. 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余额和转贷金额之和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注意事项:
商转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一次
商业贷款结清后,借款人需及时申请公积金贷款,避免影响个人征信
借款人需提供有效的收入证明和还款能力证明
转贷后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剩余商业贷款期限相一致
青岛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申请资格
1. 具有青岛市户口或连续缴纳青岛社保两年以上。
2. 所购房产为青岛市范围内住宅,已取得房产证。
3. 原商业贷款已按期还款12个月以上,且剩余还款期限在10年以上。
4. 个人信用良好,无逾期记录。
二、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2. 房产证、购房合同。
3. 原商业贷款合同、还款明细。
4. 公积金缴存证明。
三、操作流程
1. 咨询公积金中心:咨询转贷条件和所需材料。
2. 准备材料: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3. 提交申请:到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转贷申请表。
4. 审核审批:公积金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5. 签订合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6. 注销原贷款:将原商业贷款结清,并到原贷款银行注销抵押登记。
7. 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至指定账户。
四、注意事项
转贷时,公积金贷款利率将按照转贷时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转贷后,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将延续至公积金贷款中。
转贷需缴纳一定的转贷手续费,金额根据贷款金额不同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