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房贷首付比例
宜宾作为四川省的一个地级市,其房贷首付比例政策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执行的。目前,宜宾执行的房贷首付比例は以下の通りです。
首套房:20%
二套房:30%
三套及以上:50%
针对首次购房者的优惠政策
对于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房(不含车位、储藏室等附属设施面积),首付比例可适当降低至15%。
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可适当降低至10%。
注意事项
以上首付比例仅适用于纯商业贷款,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的首付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具体的首付比例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政府政策调整,详情请咨询当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购房者在申请房贷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合理安排首付比例,避免过度负债。
宜宾购房首付比例2020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2020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宜宾市商品房销售和购买有关政策的通知》,2020年宜宾市商品房首付比例如下:
普通住宅:
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
非普通住宅:
首套房:首付不低于40%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
非普通住宅的界定:
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住宅
单套总价100万元及以上的商品住宅
住宅楼层位于25层及以上的住宅
需要注意的几点:
以上首付比例仅适用于宜宾市范围内的商品房。
首套房是指名下无房籍或已结清所有购房贷款的家庭购买的商品房。
二套房是指名下有房籍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购买的商品房。
以上首付比例不包括佣金、契税、维修基金等其他费用。
宜宾房贷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首套房:
商业贷款:最低20%
公积金贷款:最低20%
二套房:
商业贷款:最低30%
公积金贷款:最低30%
三套及以上住房:
商业贷款:最低35%
公积金贷款:不再发放贷款
首付比例调整依据:
宜宾房贷首付比例由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注意事项:
首付比例仅针对宜宾市范围内购买的住房。
购买价格较低的房产,首付比例可能会相应上调。
具体首付比例,请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在购房过程中,如需了解最新的首付比例规定,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或房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