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放款所需手续
在申请房屋贷款获得批准后,借款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以完成贷款放款手续:
1. 抵押登记:
房产所有权证/房产证复印件
登记申请书
抵押借款合同
2. 保险证明:
房屋保险保单复印件
保险保费收据
3. 税务资料:
房产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土地使用税缴纳证明复印件
4. 收入证明:
工资流水单或其他收入证明
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5. 资产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
股票或基金投资证明
6. 其他要求: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共同借款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
征信报告(部分银行要求提供)
流程:
1. 借款人准备齐全上述材料。
2. 将材料提交给放款银行。
3. 银行审核材料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银行放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注意事项: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银行而异。
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及时准备材料,以免影响贷款放款进度。
了解贷款条款,包括还款方式、利率和违约责任。
房贷放款后到银行办理手续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 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如借款承诺书)
贷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共有权人(如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合同原件(经双方签字盖章)
2. 房屋产权证明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登记证明原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 相关保险单
房屋火灾强制险保单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补充公积金商业贷款保险保单
4. 其他材料
借款人收入证明或流水账单
首付款收据
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抵押权人同意抵押证明)
在办理手续时,需要:
1. 核对借款合同条款,确保无误;
2. 出示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 领取银行发放的借款卡或存折;
4. 签署借款合同生效通知书或其他相关文件;
5. 缴纳相关费用(如抵押登记费、保险费等)。
注意:不同银行可能会有略有不同的要求,请提前咨询贷款发放银行了解具体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