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风险。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的认定条件、利息计算标准、担保方式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认定条件
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当事人之间具有真实借贷意思表示;
- 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 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
利息计算标准
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利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担保方式
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可以是抵押、质押、保证或其他合法方式。担保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他规定
司法解释还规定:
- 禁止以高利转贷形式变相获取高额利息;
- 禁止以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讨债;
- 受让民间借贷债权的,受让人享有转让前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全部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打击了非法放贷行为,对于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具有积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的法律适用作出如下司法解释:
1. 保护合法借贷
受保护的合法借贷应符合民法典关于借贷合同的规定,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承诺按照约定偿还本息。
2. 利率限制
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利率不得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LPR×4”)。
超过“LPR×4”的利率部分属于无效利率,仅需偿还本金及“LPR×4”以内利息。
对于经过人民银行授权的金融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其借贷利率不适用“LPR×4”限制。
3. 举证责任
借贷双方均应提供证据证明借贷事实和金额。
贷款人主张超出“LPR×4”部分利息的,应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人明知超出部分利息且予以认可。
4.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计算。
如果借贷双方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则自借款交付之日起计算。
5.担保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担保,但担保合同应依法成立。
担保人仅对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不承担超出主债务本息范围的其他费用。
意义
该司法解释旨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合法借贷,遏制高利贷现象。它为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解释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间借贷关系。
利率
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次数、金额偿还借款。
担保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担保。担保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证据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中,原告应提供借贷合同、借据、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
举证责任
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责任。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提出反驳的,负担反证责任。
其他规定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不得利用民间借贷掩盖非法活动。
借贷争议经调解和解解决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或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