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3年3月1日,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调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新的利率标准为:
贷款期限5年及以下(含5年):2.95%
贷款期限超过5年至10年(含10年):3.05%
贷款期限超过10年至15年(含15年):3.10%
贷款期限超过15年至20年(含20年):3.15%
贷款期限超过20年:3.20%
与此前利率相比,以上各档次贷款利率均有所下调,幅度在0.10%-0.15%之间。新的利率标准自2023年3月8日起执行。
此次利率调整反映了人民银行近期下调贷款基准利率的政策导向,旨在降低购房者的贷款成本,激发住房市场活力。同时,扬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积极响应地方政府的号召,通过降低利率的方式,支持刚需群体购房,促进扬州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符合条件的首次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不仅利率较低,而且还可以享受无偿还本等优惠政策。因此,购房者在申请房贷时可以优先考虑公积金贷款,以降低整体贷款成本。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比例为80%。
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扬州市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扬州市职工在贷款期间,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持正常缴存。如果职工中断缴存或缴存不足,贷款额度将按实际缴存余额调整。
扬州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收入证明等)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贷款资金。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电话查询具体利率。
公积金贷款因其低利率、低月供的特点,深受扬州市职工的欢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致力于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职工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