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房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贷款房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允许纳税人因贷款购买住房而支付的利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扣除条件
拥有本人或配偶名下符合条件的贷款房。
为贷款房支付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扣除方式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方式为逐月扣除,纳税人每月扣除额度为1000元。
填写流程
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网站
2.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房贷利息扣除”
3. 填写相关信息
贷款房地址
贷款银行
发放贷款日期
贷款期限
贷款本金
剩余贷款本金
月供金额
利息金额
4. 保存并提交
注意事项
扣除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已取得预售房屋等非现房的纳税人,从实际取得房屋并办理登记手续的月份起开始扣除。
夫妻双方均满足扣除条件的,每个月可分别扣除1000元。
纳税人因出售贷款房等原因不再满足扣除条件的,应停止扣除。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标准
为支持居民自住购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国家对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实行专项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关于个人住房贷款利息等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65号)规定,纳税人在贷款购置住房时所支付的利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扣除标准:
首套住房:每月扣除额不超过1000元,全年扣除额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套住房:不得扣除。
扣除条件:
纳税人已取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凭证(如银行还款对账单等)。
纳税人家庭拥有2套及以下住房。
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改善现有住房条件。
住房贷款期限在10年以上,且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确定。
扣除方法:
符合扣除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的标准依次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注意事项:
扣除标准以纳税人家庭为单位,同一套住房只能由夫妻或者父母一方申报扣除。
纳税人出售或转让住房后,已扣除的利息支出不得再次扣除。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后,纳税人不能享受房屋租金专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房屋贷款填写指南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中的房屋贷款利息扣除,可以抵减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纳税额。
填写流程:
1. 获取贷款证明:从贷款机构获取当年房屋贷款利息金额证明。
2. 填写纳税申报表: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附表三)中,找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栏目。
3. 填写借款人信息:填写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
4. 填写贷款信息:填写贷款起止日期、贷款金额、每年贷款利息金额。
5. 勾选申报方式:选择“本人或配偶偿还”或“与他人共同偿还”的申报方式。
6. 填写共同偿还信息:若为共同偿还,则需要填写共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贷款比例。
7. 计算扣除金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房屋贷款利息扣除金额为按揭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注意事项:
只有纳税人本人或配偶所购住房的贷款利息,才可享受专项扣除。
扣除金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综合所得额。
对于超过12000元的贷款利息,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补充扣除。
提交纳税申报表时,需要附上贷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贷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贷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用于偿还贷款利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专项扣除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贷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包括: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在购买自用住房时发生的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租住自用住房时发生的租金支出。
扣除额计算
贷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对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额 = 月供额 × 12 × (1 - 月利率) × 贷款年限 × 扣除比例
对于住房租金:扣除额 = 实际租金支付额 × 扣除比例
扣除比例
住房贷款利息: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扣除比例为25%;其他纳税人,扣除比例为15%。
住房租金:扣除比例为15%。
年度最高扣除额
贷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的年度最高扣除额为:
住房贷款利息:12000元
住房租金:15000元
注意:
纳税人每年只能扣除一处住房贷款利息或租金支出。
纳税人应保留相关贷款合同、还款凭证或租金发票等资料,以便税务机关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