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系统不得采集的个人信息
征信系统是一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但其采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格限制,以保护公民隐私权。根据相关规定,征信系统不得采集以下个人信息:
1. 敏感个人信息
宗教信仰
政治面貌
种族、民族
指纹、体征、病史
性生活
遗传信息
2. 非必要个人信息
对于征信业务开展无必要的个人信息,如:
婚姻、家庭状况
子女信息
住房、车辆等财产信息
社交活动信息
消费习惯
3. 非法采集的个人信息
违反法律规定或超出典质信息获取的个人信息
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获取的个人信息
未经本人同意获取的个人信息
4. 与征信业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凡与征信业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如:
个人爱好
求职意向
日常生活状态
5. 重复采集的个人信息
已在其他征信机构或数据源中采集过的个人信息,不得重复采集。
征信系统采集个人信息应坚持合法、必要、最小化原则,不得超范围、超权限收集。个人有权拒绝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有权查询、更正、删除错误或虚假的个人信息。
加强征信系统个人信息保护,不仅保障公民隐私权,也有利于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
为维护个人隐私和金融安全,国家相关部门出台规定,禁止征信机构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有价证券等敏感信息。此举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止征信机构滥用或泄露个人数据。
个人收入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属于个人财产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金融信息。此类信息的采集容易导致个人隐私泄露,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敏感信息的规定,保障了个人财产安全和隐私权。通过限制信息采集范围,征信机构可以专注于采集与贷款偿还能力相关的必要信息,避免收集过多无关信息,降低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的风险。
此规定有利于促进征信市场的公平竞争。以往,征信机构通过采集敏感信息,掌握了对借款人的优势,对金融机构的放贷决策产生了较大影响。新规禁止采集敏感信息,促进了征信市场的公平性,避免征信机构因掌握不当竞争优势而损害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益。
征信机构不得采集个人收入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的规定,是保障个人隐私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限制信息采集范围,可以有效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促进征信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征信系统不得采集个人信息包括:
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种族、民族、政治观点、宗教信仰、生物识别信息、健康状况、性取向、基因信息、犯罪记录等。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采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超出业务必需的个人信息:征信机构只能采集为开展征信业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不得过度采集。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个人信息:例如通过欺诈、胁迫、偷窃或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的个人信息。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采集的个人信息:例如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这些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和基本权利,不得被征信系统随意采集。采集这些信息会侵犯个人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征信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征信系统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征信系统不得采集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种族、民族、宗教信仰、政治观点、遗传信息、生物特征、健康状况、性取向、犯罪记录等信息。
2. 特殊信息:如银行卡和信用卡信息、电信通讯记录、位置信息、网络浏览记录等信息。
3. 个人隐私信息:如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信息、个人爱好、个人习惯等信息。
4. 未成年人信息:任何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
5. 个人通信信息:如电子邮件地址、通信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6. 依法不得采集的信息:包括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国家秘密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采集的信息。
征信系统不得采集这些个人信息,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避免这些信息被不当使用或泄露。同时,征信系统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收集为评估信用风险所必需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