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我社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现就我社不良贷款清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收范围
本公告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我社发放的逾期未还贷款,包括本金、利息、罚息等。
二、清收对象
凡在我社拥有不良贷款的借款人,均为清收对象。
三、清收方式
我社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清收:
1.上门催收:由我社工作人员上门催收,并提供还款方案。
2.电话催收:由我社委派专人通过电话进行催收。
3.诉讼清收:对于长期逾期未还且逃避清欠的借款人,我社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还款要求
1.借款人应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全额偿还不良贷款。
2.逾期未还款的,按逾期利率加收罚息。
五、后果提示
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将承担以下后果:
1.我社将依法向借款人追偿不良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
2.借款人的不良贷款记录将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其后续信用活动;
3.我社将采取法律手段,冻结借款人资产,并限制其出境。
六、联系方式
借款人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社客服电话咨询。
我社提醒广大借款人,及时偿还贷款是维护自身信用的重要体现。请借款人主动联系我社,协商还款安排,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公告。
农村信用社
2023年 月 日
全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集中清收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集中清收全省农村信用社逾期贷款,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保障金融体系稳定。
二、组织实施
成立省、市、县三级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立清收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调度、督办,确保清收工作有序进行。
三、清收范围
集中清收各级农村信用社所有逾期贷款,重点关注长期逾期、担保不足、借款人失联的贷款。
四、清收措施
(1)加强宣传攻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清收行动,引导债务人主动还款。
(2)分类施策:对不同类型的逾期贷款,采取不同的清收策略。
(3)加大司法清收:对恶意逃废债务、拒不还款的借款人,坚决采取诉讼、查封等法律措施。
(4)引入外部力量:探索与其他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共同开展不良贷款清收。
五、风险防控
(1)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制定清收风险应对预案,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化解清收风险。
(2)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良贷款信息互通,防止重复清收。
(3)注重社会影响: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清收工作,尊重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六、工作时限
清收行动从[起始日期]开始,至[结束日期]结束,共[天数]天。
七、考核评估
根据清收目标、清收率等指标,对各级清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维护农村信用社正常经营秩序,经研究决定,现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作出如下公告:
一、清收范围
本次清收范围为截止2023年6月30日前形成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等。
二、清收方式
将采取以下清收方式:
1. 电话催收:通过电话联系借款人,了解其履约能力,敦促其主动还款。
2. 上门催收:由专门清收小组上门与借款人沟通,了解其还款意愿和困难。
3. 司法清收:对于恶意拖欠贷款或者逃避清收的借款人,将依法采取司法手段进行清收。
4. 资产处置:对于无法清收的贷款,将依法处置抵押物、担保物等资产。
三、还款要求
请相关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联系农村信用社,协商还款计划。逾期不履行的,将按照清收方式进行清收。
四、法律后果
故意拖欠或逃避清收不良贷款的,将被纳入不良信息系统,影响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农村信用社将严格执行清收操作规程,文明执法。
2. 借款人如对清收有异议,可以向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诉。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农村信用社
2023年7月1日
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知
为切实化解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现印发《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稳步降低不良贷款率为目标,坚持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分类推进、综合施策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有效盘活不良贷款资产。
二、工作重点
1. 加大排查化解力度。深入排查梳理不良贷款底数,查找形成原因,提出化解方案。重点化解贷款规模大、时间长、风险高的不良贷款。
2. 优化资产处置方式。采取市场化、法制化手段,依法处置不良资产。鼓励开展债转股、不良资产打包转让、资产重组等多种处置方式。
3. 加强债权管理。严格执行《农村信用社债权管理办法》,加强债务人资信调查,完善贷后管理措施,提高抵(质)押物价值评估和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1. 组织领导。各信用社要成立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2. 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出台支持不良贷款处置的政策措施,提供司法保障和金融支持。
3. 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不良贷款处置能力。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资产处置服务。
4. 督导考核。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 明确时间表。各信用社要制定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 责任到人。各级管理人员要逐级签订不良贷款清收盘活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
3. 严格考核。将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 定期报告。各信用社要按要求及时报送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