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款的分录
放贷款时,借方记“应收贷款”,贷方记“银行存款”或“现金”。
分录示例:
甲公司向乙公司放款100,000元,收取乙公司本票一张。
借:应收贷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注意事项:
1. 贷款金额应根据借据或合同约定确定。
2. 应收贷款的账面价值应按期计提坏账准备。
3. 当收回贷款时,借方记“银行存款”或“现金”,贷方记“应收贷款”。
收回贷款的分录示例:
甲公司收回乙公司贷款本金100,000元,利息收入5,000元。
借:银行存款 105,000
贷:应收贷款 100,000
贷:利息收入 5,000
放贷款分录和凭证
放贷款业务中,通常需要进行以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贷款
该分录记录了企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形成的应收款项。
贷款凭证
贷款凭证用于记录放贷款交易,包括以下信息:
日期和凭证编号
借款人名称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和利率
还款方式
抵押品或担保信息(如果适用)
后续分录
在贷款期间,企业还需进行以下分录:
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该分录记录了企业收取的贷款利息。
利息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该分录记录了企业收取利息收入缴纳的增值税。
贷款收回
当贷款到期并收回应收款项时,企业需要进行以下分录:
贷款
借:应收账款
该分录记录了企业收回放出的贷款。
贷款放款做账
贷款放款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过程。在会计处理中,贷款放款涉及以下主要步骤:
1. 确认贷款合同:借款人与出借方签订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信息。
2. 借方记录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借记"应收贷款"科目,反映对借款人的应收债权。贷款金额通常为合同中约定的贷款额。
3. 贷方记录现金/存款:银行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反映从借款人处收到的贷款金额。
4. 计提利息收入:根据贷款协议约定的利率,银行定期计提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5. 结转利息收款:当借款人支付利息时,银行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应收利息"科目,结转利息收款。
6. 本金偿还:当借款人偿还本金时,银行贷记"应收贷款"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示例:
某银行向客户发放一笔金额为 100,000 元的贷款,利率为 6%,期限为 1 年。
借方:
应收贷款 100,000 元
贷方:
银行存款 100,000 元
当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 500 元时:
借方:
利息收入 500 元
贷方:
应收利息 500 元
当借款人偿还本金 10,000 元时:
贷方:
应收贷款 10,000 元
借方:
银行存款 1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