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
商业贷款首套房是指借款人为购买用于自住且还没有其他住房的住房向商业银行申请的贷款。
认定标准:
1. 购房用途:用于购买用于自住的住房。
2. 住房条件:尚未获得其他任何住房的产权证。
3. 购房者身份:自然人,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首付比例:一般为购房款总额的20%以上,具体比例由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质和贷款产品确定。
5. 个人信用:征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6. 收入证明: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且收入水平足以偿还贷款。
7. 其他条件:贷款银行可能还有其他额外的要求,如年龄限制、社保或公积金缴纳记录等。
注意:
共同购买住房的,各共有人均未拥有其他住房才可认定为首套房。
夫妻间购买住房的,若一方已拥有其他住房,另一方可认定为首套房。
离婚后再次购房的,若在离婚前未拥有其他住房,可认定为首套房。
认定流程:
借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后做出认定。一般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身份证、户口簿
购房合同、发票
收入证明
征信报告
其他银行要求的资料
商贷首套房认定标准最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现行商贷首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在同一城市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属于首套房。
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购房仍属于首套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不再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已全款购买一套住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次购买住房的,不属于首套房。
在同一城市有共有住房的,认定为拥有住房。
为父母购房,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认定为父母的第二套住房。
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购买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夫妻离婚后,一方名下已有住房,另一方再购买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购买经适房或两限房后,再次购买住房的,不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同一城市同时购买多套住房的,贷款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可能存在差异化政策,具体认定标准以当地政策为准。
商贷首套如何确定
商贷首套是指个人首次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住房。其认定方式主要基于以下原则:
购房记录:首次购买住房,且名下无其他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即为首套房。
贷款资格: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且收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
房屋性质:所购房屋必须是用于自住的商品住宅,且非共有产权房、限价房等特殊房源。
贷款数额:商贷首套贷款限额因不同城市和银行政策而异,通常以房屋总价的70%左右为准。
认定方式:
个人自述:申请人需在贷款申请表中填写购房记录和房屋用途等情况。
征信查询:银行会通过查询申请人的信用记录,核实其购房记录和贷款情况。
产权审查:银行会审查房屋产权登记信息,确保申请人拥有所购房屋的全部产权。
认定注意点:
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影响首次使用商贷购买住房的认定。
有部分地区将连体别墅、商住两用房等非传统商品房认定为首套房。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一方名下有其他住房,另一方名下无住房,也可认定为首套房。但需要注意,部分银行会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放弃名下住房的抵押权。
在限购城市,需符合当地限购政策才能认定为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