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差别化个税计算方法
自2023年1月1日起,中国实施居民个人取得利息收入新个税征收政策,按照利息收入情况分为差别化个税缴纳方式。
一、免税利息
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税5000元。
二、20%税率
当个人取得利息收入超过5000元且不超过20000元时,需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30%税率
个人取得利息收入超过20000元的部分,需按3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缴个人所得税=(利息收入-5000元)适用税率
举例:
王先生2023年取得利息收入15000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15000-5000)20%=2000元
注意事项:
1. 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债券利息、信托受益权转让收益等。
2. 5000元的免税额为全年免税额,不是对每个储蓄账户免税5000元。
3. 个人取得多笔利息收入时,应合并计算,确定适用税率。
4. 应缴税款由金融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无需自行申报。
利息差别化个税计算方法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利息所得分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非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不同的利息类型,个税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无需自行申报,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扣代缴。
非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非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按照1%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非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税计算公式如下:
个税金额 = 非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 1%
举例
假设小明某年非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为50,000元,则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个税金额 = 50,000 × 1% = 500元
注意事项
非储蓄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
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取得的利息收入自行申报,不能依靠银行代扣代缴。
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方式进行申报。
利息差别化个税计算方式
利息差别化个税是指对金融机构支付给储户的利息收入按不同类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利息收入分为两类:
1. 储蓄存款利息
储蓄存款利息是指银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储蓄性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5%的个人所得税。
2. 非储蓄存款利息
非储蓄存款利息是指除储蓄存款外的其他存款和理财产品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包括:
定期存单利息
大额存单利息
通知存款利息
结构性存款利息
国债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
银行理财产品利息
信托产品利息
对非储蓄存款利息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利息所得额 = 利息总额 - 免征额
应缴税额 = 利息所得额 适用税率
免征额
个人每年利息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税率
储蓄存款利息:5%
非储蓄存款利息:20%
举例
假设张某今年从银行取得储蓄存款利息1.5万元,非储蓄存款利息5万元。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额:1.5万元 - 2万元 = 0(免征税)
非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额:5万元 - 2万元 = 3万元
应缴税额:3万元 20% = 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