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第二套房首付2020
根据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调控措施的通知》(池房建发〔2020〕76号),自2020年3月1日起,池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适用范围
池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购买池州市范围内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具体要求
首付比例:50%;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购房资格:符合池州市限购政策规定。
注意事项
该政策适用于2020年3月1日及之后签订的购房合同;
首付比例计算时,根据购房合同总价计算;
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需提供有效的首付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
影响
池州市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50%,将有助于抑制市场投机需求,稳定房价,保障刚需购房者的利益。
池州二套房首付比例202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发布的《关于调整池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5月21日起,池州市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如下:
普通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非普通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
单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非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
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
别墅、独栋住宅、复式住宅、联排住宅、公寓
单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超过60万元
其他规定:
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住房,其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于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其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此政策旨在促进池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抑制投机炒作行为,保障刚需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居民在购房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购房资金,避免因首付比例调整带来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