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期末余额在借方还是贷方取决于税种及附加的性质。
1. 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借方余额表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金未缴纳,应计入负债科目,因此期末余额在贷方。
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额等:借方余额表示已预缴或多缴纳的税款,可用于抵扣应纳税额或以后年度退回,应计入资产科目,因此期末余额在借方。
2. 附加
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借方余额表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附加未缴纳,应计入负债科目,因此期末余额在贷方。
应收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借方余额表示已代征的附加款项尚未上交税务机关,应计入资产科目,因此期末余额在借方。
注意:
应交税费科目的余额方向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余额方向一致。
各税种的附加科目与对应税种科目余额方向一致。
税金及附加余额期末转入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在每一会计期末,将当期应交税费及其附加的余额转入“待交税费”科目。待交税费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反映企业应缴纳给税务机关的各种税款和附加费用。
期末需要转入待交税费科目的税金和附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增值税:增值税是企业在销售或提供服务时应缴纳的一种税款。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款。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企业员工取得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款。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企业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时,额外征收的附加费用。
其他税费附加:包括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其他税费和附加。
企业在转入待交税费科目时,应根据税务机关的税收缴纳通知或税收申报表的相关数据进行核算,确保转入的金额准确无误。待交税费科目余额代表企业尚未缴纳的税款和附加,应在下一会计期及时缴纳给税务机关。
期末,税金及附加应转入下列账户:
1. 应交税费账户
本账户核算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项税款(不含附加),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 应交增值税附加账户
本账户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附加,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建税附加、土地使用税附加等。
3. 应交消费税附加账户
本账户核算企业应交纳的消费税附加,包括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城建税附加。
4. 其他应交税费账户
本账户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其他税费,如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5. 预交所得税账户
本账户核算企业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
期末转账时,应根据实际应缴金额,从企业相关费用或损益账户借方转账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附加等账户贷方。通过这些转账,可以清晰地反映企业应缴税金的明细。
税金附加余额在贷方结转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 应税收入已实现且已结转收入
当应税收入已经实现且已结转收入时,税金附加余额应通过对应的税金附加账户结转至损益表。
2. 应税收入未实现
当应税收入尚未实现时,税金附加余额应继续留在贷方科目中,在下期继续转入。
3. 应退税款
如果企业有应退税款,则应在税金附加余额中予以反映,并通过对应的应退税款账户结转至损益表。
4. 应交税款
如果企业有应交税款,则应在税金附加余额中予以反映,并通过对应的应交税款账户结转至资产负债表。
结转分录示例:
应税收入已实现且已结转收入时:
借:损益-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税金附加余额
应税收入未实现时:
借:税金附加余额(下一期)
贷:税金附加余额(本期)
应退税款时:
借:税金附加余额
贷:损益-应退税款
应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款
贷:税金附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