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若只登记一方名下,而两人共同还贷,需明确以下几点:
登记方权利:
房屋产权只属于登记一方,另一方无权支配或出售房产。
共同还贷权利:
共同还贷并不意味着对房屋拥有产权。共同还贷方只能依法追讨已支付的贷款份额。
离婚处理:
离婚时,房屋产权仍归登记一方所有。未登记一方可要求分割已还贷款项的一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举证责任:
未登记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共同还贷的事实。可提供银行流水、还款凭证等证据。
纠纷风险:
只登记一人名字,容易产生产权纠纷。登记方可能在离婚后拒绝支付贷款,或将房屋擅自处分。
建议:
为避免纠纷,建议婚后购房时共同登记产权。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共同登记,应在购房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共同还贷的事实、贷款份额以及离婚后的房屋处置方式。
婚后买房,仅写一人名字,两人共同还贷,若不幸离婚,房屋归属问题便成了难题。
根据现行法律,房产登记在谁名下,谁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便两人共同还贷,但若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原则上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共同还贷行为也并非毫无意义。离婚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夫妻双方对还贷的贡献程度
购房时的出资比例
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
如果另一方能证明自己对还贷做出了重大贡献,或者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长期居住使用房屋,则法院可能会认定该方享有房屋的共有权,并将其纳入分割范围。
具体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应按实际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利益原则予以分割。法院在分割时,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进行:
平等分割:夫妻双方平分共有财产。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对于抚养子女一方,以及对家庭做出较大贡献的一方,酌情多分。
因此,建议婚后买房时,将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以避免离婚后出现房屋归属争议。若已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应及时与另一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房屋共有权份额。
婚后购房只登记一方名字,若夫妻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该房产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无论是否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
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且夫妻双方均有出资或共同还贷,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无论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离婚时均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登记规则
《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视为该方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特殊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登记一方可以主张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例如:
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并出具证据证明。
一方通过继承或赠与取得房产,并有相关证明。
双方签订婚前协议,对房产所有权作出约定。
因此,婚后买房只登记一方名字,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需要考虑《物权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判定。
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名字,离婚后过户给另一方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出具证明
另一方(夫妻双方中未登记在房产证上的配偶)须出具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证明双方已登记结婚,现已离婚,且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协商一致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屋归属一方所有,并由一方自愿将房屋过户至另一方名下。
3. 办理公证
持有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和房产证,前往公证处办理《房屋分割协议》公证,明确房产归属和过户方式。
4. 申请房屋产权更名
携带公证后的《房屋分割协议》、房屋产权证、双方身份证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更名申请。
5. 缴纳税费
根据房屋评估价,按规定缴纳契税、登记费等税费。
6. 办理过户手续
缴纳税费后,凭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不影响其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方自愿将房屋过户至另一方属于赠与行为,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如果原房产为按揭贷款购买,过户后贷款责任需由受让人(过户后拥有房产的一方)承担。
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