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房贷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离婚,房屋所有权也需要进行分割。对于共同房贷的房屋,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房屋产权变更为一方所有,并由变更为所有权的一方承担剩余的房贷。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屋归属以及剩余房贷的承担方式。
2. 还清房贷:双方共同还清剩余房贷。
3. 办理产权变更:双方携带相关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贷还清证明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4. 变更房贷还款人:若房屋产权变更为一方所有,需要将房贷还款人变更至该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产权变更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费用根据当地规定而定。变更房贷还款人时,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核,银行会根据变更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建议双方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整个流程合法合规。
夫妻共同房贷在离婚后想要更名至一人名下,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协议协商
双方需要协商一致,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可以约定由一人继续偿還貸款並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將房屋出售,償還貸款后分配剩余资金。
2. 办理变更登记
达成一致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房屋所有权证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结清证明或变更贷款人协议
3. 贷款变更
如果继续偿还贷款,则需要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人变更。需要提供:
上述变更登记材料
银行流水或收入证明等资质材料
注意事项
变更贷款人需要经过贷款机构审核和批准,有可能会产生相关费用。
若房屋归属未达成一致,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变更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将归属变更人,原共同所有人将不再享有房屋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