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商住房贷款政策
南通市商住房贷款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贷款额度:
首套房最高可贷款房屋价值的70%;
二套房最高可贷款房屋价值的50%。
贷款利率:
参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浮动幅度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
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可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
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二套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组合还款等。
其他政策:
商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征信记录良好,收入稳定;
房产证已办理完毕,产权清晰;
符合当地房地产调控政策。
南通市商住房贷款政策旨在规范商住房市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保障购房者合理权益。具体贷款条件和额度以各商业银行实际规定为准。
南通商住房贷款政策咨询电话
如果您有商住房贷款方面的咨询,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3-
南通市商业银行:0513-
南通市邮储银行:0513-
南通市建设银行:0513-
以上电话均为南通市的商住房贷款咨询热线,您可以拨打相关电话了解贷款政策、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详细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商住房贷款政策可能会根据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建议您在拨打电话咨询前,先浏览官方网站或权威媒体,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
以下是南通市各大银行的官方网站链接: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通市商业银行:
南通市邮储银行:
南通市建设银行:
您还可以通过这些官方网站了解商住房贷款的最新政策信息。
南通公积金商贷提取新规实施
近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规定,调整贷款提取公积金政策。
新规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首套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30%。职工首套住房贷款提取额度调整为每次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提取额度不再设置上限。
对于贷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的,维持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不变。贷款人之前未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或连续足额缴存不足一年的,将按照新规执行。
新规旨在促进住房消费,满足职工购房需求。同时,也鼓励职工长期缴存公积金,积累住房保障资金。
需要注意,新规不适用于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且尚未还清贷款的职工。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前,应向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提取符合要求。
此项新规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积金贷款提取管理,优化公积金管理服务,更好地保障职工住房需求。
南通商业贷款政策2020
一、贷款对象
在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个体工商户。
二、贷款用途
补充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支付企业员工工资、福利。
购买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
三、贷款额度
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不超过申请人上一年度平均日营业额的80%。
四、贷款期限
一般为1-3年。
个别项目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五、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浮动执行。
具体利率水平由贷款机构根据贷款人资质、贷款用途、贷款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六、担保方式
提供足够且有效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担保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
七、还款方式
按月分期还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还清。
其他经贷款机构同意的还款方式。
八、办理流程
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贷款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和贷前调查。
贷款机构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签订贷款合同。
发放贷款。
九、注意事项
贷款用途应与申请资料一致。
申请人应及时归还贷款本息,保持良好的信贷记录。
贷款机构有权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