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3000多会上失信人名单吗
逾期还款的行为可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包括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于逾期3000多元的情况,是否会上失信人名单,需要具体了解相关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人民法院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而公布其个人信息和失信行为的名单。
其中,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且拒不履行的;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以欺诈、伪造证据等方式妨碍人民法院执行的;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被执行财产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和调解书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所以,如果逾期3000多元的情况属于上述情形,那么有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但具体的情况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后会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例如:限制高消费、限制部分职业资格、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因此,建议及时还款或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避免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对个人信用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