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在校大学生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该证明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学生符合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一般包括:
家庭经济困难,人均年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城市或县(市)低保标准;
属于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生;
未享受其他国家教育助学政策资助;
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流程:
1. 学生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审核材料并出具贷款证明;
3. 学生持贷款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办理贷款审批手续。
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
贷款额度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每年6000元;
还款方式为分期偿还,学生毕业后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是申请贷款的重要依据,学生在申请贷款前应及时向学校和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咨询相关事项,确保申请材料齐全准确。通过申请贷款,在校生可以减轻经济负担,安心学习,为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做出贡献。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其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按年度进行。
申请阶段
学生在每年9-11月(具体时间根据各地规定)通过生源地政府服务平台或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籍证明、贷款合同等。
审批阶段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贷款承办银行对学生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还款能力和诚信记录。审核通过的申请将获得贷款批准。
发放阶段
获得贷款批准的學生可在次年3-4月(具体时间根据各地规定)向贷款承办银行支取贷款。贷款资金将一次性发放,学生可根据需要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
注意事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属于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申请时应据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并承诺按时足额还款。贷款期满后,学生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及时还清贷款本息。如不能按期还款,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旨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段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已取得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段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无其他贷款记录或已结清贷款。
申请流程:
1.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申请系统(点击“申请贷款”按钮进入):
2.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
3. 提交贷款申请。
4. 学校审核通过后,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
5. 贷款资金分学年发放至学生本人账户。
还款方式:
学生毕业后满 6 个月内开始还款。
还款期限最长 15 年,最短 1 年。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
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贷款期间需保持在学状态。
贷款人需按期还款,逾期还款会影响个人征信。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