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首付已交,贷款未批复,能退款吗?
购置二手房若首付已交,却因贷款未获批复而无法继续交易,是否可以退还首付款,成为购房者关心的问题。
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219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贷款未获批复属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首付退回条件
购房者解除合同后,首付退回的条件如下:
贷款未获批复是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如产权问题、房屋质量问题等。
购房者已按合同约定缴纳首付款。
购房者已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请求。
退付金额
首付应全额退还,包括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和已支付的贷款申请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程序
如果符合以上退付条件,购房者可按以下程序申请退还首付:
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
协商退付事宜,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后,通过执行程序收回首付款。
注意要点
购房者需注意保存相关的合同、收据等证据。
及时与卖方沟通,了解贷款未获批复的原因。
审慎选择贷款银行,提高贷款获批率。
在合同中明确贷款获批失败后的首付退还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