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指引中不包括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绿色信贷指引,定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业机构)并适用本指引的机构包括:
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
村镇银行
邮储银行
其他经中国银保监会认定的银行业机构
根据指引,以下类型的机构不属于银行业机构,因此不适用本指引:
信用合作社
财务公司
租赁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
其他非银金融机构
这些非银金融机构不适用于绿色信贷指引,而是由其他相关部门和法规监管。这些机构在开展贷款业务时应遵守其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并根据自身情况和业务范围制定相应的绿色信贷政策。
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中不包括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明确规定,本指引适用于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联社)
城市信用合作社(包括城市信用社联社)
根据上述规定,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属于本指引的适用范围:
政策性银行
信托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
保险公司
这些机构不属于《绿色信贷指引》的适用范围,这意味着它们在开展信贷业务时,不需要遵循《绿色信贷指引》中的绿色信贷原则和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其他行业或监管机构可能对这些机构的绿色信贷业务有相关的规定或要求。
根据绿色信贷指引,以下机构不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
村镇银行
民间借贷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
其他经银保监会认定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绿色信贷指引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涉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