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征信制度是金融体系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石,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征信制度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征信信息覆盖面有限,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征信数据质量不高,存在失真问题;三是征信服务市场主体过多,缺乏统一规范。
征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要完善征信信息采集机制。通过建立统一的征信平台,实现数据跨机构、跨行业共享,提高征信信息的覆盖度和准确性。要加强征信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数据标准和管理制度,对征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和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第三,要优化征信服务市场。通过规范市场准入、加强监管等措施,优化征信服务市场主体结构,促进市场竞争有序健康发展。
征信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要推动征信业务规范发展,也要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遵循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个人征信信息。
相信通过扎实推进征信制度改革,我国征信体系将更加健全完善,为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5月1日起,征信逾期记录将迎来重大变革,逾期记录将被统一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并实行阶梯性删除制度。
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在于逾期记录的保留时间将大幅缩短。以往,征信逾期记录会保留5年,而新的规定将根据逾期金额的不同,将保留时间分为三年、五年和七年不等。
对于金额较小的逾期,如1000元以下,保留时间为三年;对于金额较大的逾期,如1万元以上,保留时间为七年。介于两者之间的逾期,保留时间为五年。
这一改革将极大减轻逾期记录对借款人的影响。过去,一次逾期记录可能导致长期信用受损,而新的规定给了借款人更多宽容和改正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逾期记录都会被删除。情节严重的逾期记录,如恶意欠款或欺诈行为,仍将保留在征信报告中。
此次改革有利于改善征信环境,帮助更多的人获得贷款和信用服务。同时,这也督促借款人诚信守约,按时还款,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
逾期多久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外公布其失信行为:
1.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后逾期不履行的;
2.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
3. 被执行人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
4. 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的。
一般情况下,对于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逾期后会先进入失信被执行人预备名单,在预备名单公示期间,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撤销预先公告,但履行义务后仍有其他未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公告。
但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且逾期时间较长(一般为 2 年以上),人民法院会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预备名单转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外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法院在认定逾期时间的具体标准上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及时向执行法院咨询了解具体规定。
征信系统新政策2015
为进一步提升征信系统服务能力,保护个人信息,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征信系统新政策。
征信机构增加
新政策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机构进入征信行业,打破了原有的垄断局面。新增加的征信机构将丰富和完善征信市场,增强征信服务竞争力。
信息收集范围扩大
新政策将征信信息收集范围扩大至各类金融业务,包括贷款、信用卡、担保等。这有利于金融机构更全面、准确地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防范金融风险。
个人授权限制
新政策规定,征信机构查询个人征信信息,必须经本人授权。征信机构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任意查询或使用个人征信信息,以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異議處理機制
新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异议处理机制。借款人对征信报告中存在差错或遗漏的信息,可以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征信机构有义务及时调查处理,并及时更正错误信息。
征信修复
征信修复是指对征信报告中负面信息的修正和消除。新政策规定,借款人经主动还清欠款后,可以申请征信修复。这样可以帮助借款人改善信用记录,获得更多贷款的机会。
征信系统新政策2015旨在提升征信服务水平,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通过扩大征信机构、完善信息收集、加强授权限制、建立异议处理机制和提供征信修复服务,新政策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征信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