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
2019年起,国家推出六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其中一项便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该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扣除范围:
符合条件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具体包括:
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利息;
首次购买二手房贷款利息。
扣除标准:
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按年末一次性扣除。例如,全年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为12000元,则可扣除1000元12=12000元。
适用条件:
首次购房:从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优惠;
自住性质:所购住房用于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不得出租或出售;
按揭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上;
合同生效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申请流程:
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网站,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请表(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上传相关资料并提交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扣除优惠。
注意事项:
扣除期限:扣除期限为不超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叠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可与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叠加享受。
税务申报:纳税人应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并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
6项专项附加扣除明细:住房贷款利息
1. 扣除范围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包括首套和第二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为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购置的房屋,第二套住房为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购置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屋。
2. 扣除标准
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在贷款期限内,每年扣除额度不超过12000元;符合条件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利息,在贷款期限内,每年扣除额度不超过2000元。
3. 享受条件
纳税人在贷款购买住房时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或其他住房补贴
纳税人在贷款购买住房时未已享受过该税收优惠
住房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纳税人及其配偶拥有贷款购买住房的房产证
4. 扣除程序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专用附加扣除项目明细清单》并附相关凭证,即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5. 相关凭证
住房贷款合同
贷款利息还款凭证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 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后才能享受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一般为贷款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对于已享受住房公积金或其他住房补贴的纳税人,其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额度将相应减少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和租房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其中与住房相关的有两项: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凡是符合条件的个人,为其本人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可在借款期限内每年扣除10000元。该扣除按月计算,每月扣除额不超过833.33元。
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次购买自住住房
借款人为本人
借款用于购买产权登记在本人或配偶名下
住房为个人自住住房
住房租金扣除
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城市或县城工作期间,租房居住,可按月扣除1500元。
需要满足的条件:
租房人是本人
租住房屋用于本人居住
租房人在受雇地无住房或者住房不符合居住条件
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特别是对于有住房贷款或租房支出的个人。需要注意的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进行申报,纳税人需要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2021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明细
为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自2021年起,个人所得税新增以下6项专项附加扣除:
1. 子女教育扣除
-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
2. 继续教育扣除
- 纳税人在取得学历的当年度,符合条件的继续教育费用,每年4800元。
3. 大病医疗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患指定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限额为18万元。
4.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在2019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住房,且住房贷款未结清余额部分的利息支出,每年12000元。
5. 住房租金扣除
- 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且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的纳税人,每年12000元。
6. 赡养老人扣除
- 纳税人供养60周岁以上父母的,每年20000元。
适用条件
以上扣除适用以下条件:
- 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
- 符合相关扣除项目的具体条件。
- 纳税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有效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轻税收负担。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及时申报享受以上扣除项目,合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