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小微企业贷款优惠政策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长春市出台多项贷款优惠政策,助力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 贴息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贴息贷款,贴息标准为贷款利率的30%-70%,最高不超过4个百分点。
2. 担保贷款
提供担保贷款,担保费率较低,最高不超过2%。
3. 首贷贴息
首次在长春市范围内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的,可享受首年贷款利率贴息1个百分点。
4. 信用贷款
对资信良好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信用贷款,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5. 再贷款
通过再贷款方式,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用于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6. 增信支持
对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支持,提高贷款项目的信贷评级,降低贷款风险。
7. 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支出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申请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
2. 在长春市注册并经营满3个月;
3. 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产业发展导向;
4.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申请流程
1. 企业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 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和风险评估;
3. 银行做出贷款决定;
4. 企业向长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申请政策支持。
这些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可积极了解和申请这些政策,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实现转型升级,助力长春市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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