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表
| 期限 | 定期 | 活期 |
|---|---|---|
| 一天 | 1.98% | 0.35% |
| 一周 | 2.07% | 0.45% |
| 两周 | 2.16% | 0.55% |
| 一个月 | 2.25% | 0.65% |
| 三个月 | 2.34% | 0.75% |
| 六个月 | 2.43% | 0.85% |
| 一年 | 2.52% | 0.95% |
| 两年 | 2.61% | 1.05% |
| 三年 | 2.70% | 1.15% |
| 四年 | 2.79% | 1.25% |
| 五年 | 2.88% | 1.35% |
注:
定期贷款利率为一年期以上贷款利率。
活期贷款利率为一年期以下贷款利率。
实际贷款利率可能因贷款金额、贷款人资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本表数据仅供参考,以人民银行官方公布数据为准。
历年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表(2011-2017)
| 年份 | 一年期贷款利率(%) | 五年期贷款利率(%) |
|---|---|---|
| 2011 | 6.56 | 7.01 |
| 2012 | 6.31 | 6.81 |
| 2013 | 6.00 | 6.56 |
| 2014 | 5.65 | 6.07 |
| 2015 | 5.35 | 5.81 |
| 2016 | 4.90 | 5.31 |
| 2017 | 4.85 | 5.25 |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说明:
同期贷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率。
一年期贷款利率和五年期贷款利率分别是借款人申请期限为一年和五年贷款的相应利率。
本表显示的利率为年利率,未考虑复利因素。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表
一、贷款种类
短期贷款(期限1年以内):4.35%
中期贷款(期限1-5年):4.75%
长期贷款(期限5年以上):5.15%
二、优惠利率
对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的贷款,可按以下利率执行:
农业贷款:4.00%
小微企业贷款:4.00%
绿色信贷:4.00%
基础设施贷款:4.50%
三、差别利率
对于资信良好、信用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可享受差别利率优惠,利率水平可下浮一定幅度。
四、其他规定
以上利率为基准利率,实际执行利率可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贷款用途、期限等因素进行调整。
本利率表于2016年1月1日施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018年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表如下:
| 项目 | 一年期 | 五年期以上 |
|---|---|---|
| 贷款利率 | 4.35% | 4.90% |
本表适用于2018年10月1日起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此前已发放的贷款继续执行原贷款利率。
该利率表反映了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目标调整贷款利率的最新情况。贷款利率的调整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实际贷款利率可能与基准利率有所不同。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抵押物情况等因素,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的浮动利率。因此,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详细了解实际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