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二手房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
为规范宜宾市二手房贷款服务市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惯例,现对宜宾市二手房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制定如下:
一、服务费收取对象
申请宜宾市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
二、服务费计算方式
服务费按贷款金额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如下:
| 贷款金额 | 服务费比例 |
|---|---|
| 0-50万元 | 0.5% |
| 50万-100万元 | 0.45% |
| 100万元以上 | 0.4% |
三、服务费收取范围
服务费包括以下服务:
贷款申请咨询和指导;
贷款材料收集和整理;
银行对接和贷款审批跟进;
贷款合同审查及签署见证;
抵押登记办理;
贷款发放和结清手续办理。
四、服务费收取流程
服务费在贷款审批通过后,由贷款服务机构向借款人收取。
五、监督管理
宜宾市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二手房贷款服务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本标准的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宾二手房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文件
为规范宜宾市二手房贷款市场,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
一、服务费收取主体
收取二手房贷款服务费的主体为经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住房金融服务机构。
二、服务费标准
二手房贷款服务费按贷款金额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1. 贷款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收取比例不高于0.5%;
2. 贷款金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含)之间的,收取比例不高于0.4%;
3. 贷款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收取比例不高于0.3%。
三、服务费包含的项目
服务费包含以下项目:
1. 房产评估费;
2. 抵押登记费;
3. 保险费(如贷款人需要);
4. 查询认证费;
5. 其他与二手房贷款相关的服务费用。
四、服务费收取方式
服务费一次性收取,在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前支付。
五、其他规定
1. 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超出本标准收取服务费;
2. 借款人有权选择是否委托住房金融服务机构办理二手房贷款服务;
3. 住房金融服务机构应与借款人签订明确的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费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4. 住房金融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本标准收取服务费,不得提供任何额外服务或收取其他费用;
5. 违反本标准的,由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罚。
宜宾二手房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最新
根据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宜宾市二手房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二手房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1. 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收取服务费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5%;
2. 贷款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收取服务费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2%;
3. 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收取服务费不超过贷款金额的1%。
具体收费标准由贷款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
贷款服务费是指银行或贷款机构为二手房借款人提供咨询、评估、担保等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贷款服务费用于弥补银行或贷款机构为借款人提供服务的成本,并非银行的利润来源。
借款人在申请二手房贷款时,应仔细了解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并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同时,借款人应选择正规且信誉良好的贷款机构,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二手房交易当事人,贷款服务费收取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向借款人收取过高的费用。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举报。